《道德經》第17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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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孟加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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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拾柒章 (淳風)
【原文】 太上,不知有之; 其次,親之、譽之; 其次,畏之; 其次,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貴言。 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譯文】 最好的統治者,人們覺察不到他的存在。 其次的統治者,人們親近他、讚譽他。 再次的統治者,人們畏懼他。 最次的統治者,人們輕侮他。 威信有所缺損,就會導致整個威信架構的倒塌,閑著點吧,慎作仗名立言之事。最好是一切事情都辦理妥當了,百姓們卻說"我們是自然而然的"。 【解釋】 (1)我自然:我之所然由我使之然,自然而然。這說明百姓對自己的生存狀況能自由自主、自負其責,沒必要去膜拜祈求,因而也就沒必要去感恩戴德。 【評析】 在本章,老子確立了統治者的四個等級:最高級的是清靜無為而順任天下之自然的合道之王,其次是立聖言信諾以召引天下親附的王道之王,再次是以強力征服天下並以威嚴鎮唬人民的霸道之王,最次是群起侮之的末路之王。末路之王不足為論,那麼,王道之王、霸道之王呢?老子說:"信不足焉,有不信焉!"這就是說,信須足信方可有信,否則,一言之失,足毀全篇,一次實踐的否證,就可以動搖一個立言之說的根基,一點威嚴的破損,就足以導致整個威嚴面具的全然倒塌。有不信,就難免墮入其次再其次的窮途末路,於是反證了仗恃威嚴的霸道之王或仗恃誠信的王道之王都是難當。其結果,當然就導出了"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的"太上王"為至高的結論。 老子對"太上王"的肯定說明老子對像道那樣的"看不見的手"的統治的推崇,標示著老子對過分專制的中央集權的反對,是在社會層面的"虛其心"。老子崇尚一個人民可以自豪地說出"我自然"的自由社會,極大地貶低了集權政治的必要性,顯示了與君主立憲制主張相類似的"虛君"傾向。由於"統治者"可泛指一般意義的"統而治之者"(即一般的組織管理者),所以,老子關於"太上王"的論述是可以旁推於一般的組織管理之道的。 [文章來源] http://www.laozi.net/bba/cgi-bin/topi ... ?forum=38&topic=82&show=0
發表日期2009/11/19 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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