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29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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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孟加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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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貳拾玖章 (無為)
【原文】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 天下,神器,不可為也。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 故物或行或隨,或歔或吹,或強或羸,或載或隳。 是以聖人去甚,去奢,去泰。 【譯文】 想要把天下抓來任意擺弄的,我看他永遠也達不成目的。天下是神聖的存在,是不可以任意擺弄的。任意擺弄就會敗壞它,緊抓不放就會失去它。所以,各類存在可以任之獨行,也可以任之從隨;可以任之恬柔輕噓,也可以任之迅猛疾吹;可以任之強盛,也可以任之衰頹;可以任之安穩,也可以任之毀滅。因此,聖人戒出手過分,戒自奉過奢,戒行走極端。 【解釋】 (1).取天下而為之:執取天下並把它作為服從于自己的意願的手段物而任意擺弄,是"以身輕天下"的表現。 (2).不得已:不得休歇。處事以達目標就像是穿行於事件的從林以求得一處休歇地。不得休歇即達不成目的。 【評析】 本章指出:不能把天下當作一個可以為欲利所用的手段物而加以逐鹿擾攘,而要把它作為一個神聖的存在而加以細心的守護,真誠的服侍;要做到對天下萬物的順任與放養,並通過主客心態的轉換而達成對人類自身行為的自約、自律。 執取一項什麼(某工具、某技能、某系統的主控權柄等)就要把它作為憑籍而肆加利用發揮是人類通常的行為慣律。這一行為慣律有時可以有效地提高人類在某一生存環境的行為能力。但是,這種對所取物件予取予奪,予左予右的絕對主控地位卻極易引發那種認為天下權柄盡在於我的自大狂情態,從而誘使人們對世界進行隨心所欲的干預強制,肆無忌憚的獵掠搜刮,結果卻是自掘墳墓。所以,老子認為要從那種"取而為之"的自大狂情態醒轉,要順任放養萬物,要去甚、去奢、去泰。這對於因為過分開發自然環境而正自掘墳墓的現代人類來說,是非常富有警醒意義的。 [文章來源] http://www.laozi.net/bba/cgi-bin/topi ... ?forum=38&topic=82&show=0
發表日期2009/11/19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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