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34章 |
||
---|---|---|
015 孟加拉
![]() ![]() 註冊日期:
2009/7/20 18:38 所屬群組:
會員 文章:
150
等級: 11; EXP: 30
HP: 0 / 257 MP: 50 / 11782 |
《道德經》第參拾肆章 (任成)
【原文】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 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功成不名有,衣養萬物而不為主,常無欲,可名於小; 萬物歸焉而不知主,可名於大。 以其終不自為大,故能成其大。 【譯文】 大道廣泛流通,可普及于或左或右的各種領域。萬物依靠它才得以生存而它並不推卸,成就了萬物並不矜居功勞,護養萬物而不肆行管制,通常沒有意志趨求,可顯得非常虛無渺小;萬物都歸附於它卻感受不到它的拘管限制,可以顯得無比浩大。就是因為它不自大於萬物,所以能涵納萬物的歸附而無比浩大。 【解釋】 (1)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萬物恃道而生是指行為體在它的存在方式中分有道的典範范式而生存,就象我們依靠我們目前尚不很明確的"人之道"而生存一樣。道對恃道而生的萬物擁有生殺大權,"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說明道不濫用它的權力。 (2)不為主、不知主:"不為主"指道不肆行管制萬物,"不知主"則指萬物感受不到道的管制。 (3)可名於小:可顯得非常虛無渺小。道不管制萬物,沒有意志要求,不是一個攬權介入的權威者,對於感受不到它的莊嚴、只習貫於拜倒在威權的腳下的人來說,它顯得不值一顧,所以它"可名於小"。 (4)可名於大:可顯得無比浩大。器量小者因邊際局限而易於讓人感受到它的拘管。萬物歸附于道(喻指萬物在合於道的遊戲範式中相統合)卻感受不到道的管制,說明涵納萬物的道是無比浩大,所以它"可名於大"。 (5)以其終不自為大,故能成其大:因為道不自大於萬物,所以能涵納萬物而無比浩大。這與"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一樣,說明只有超越才會真正擁有,才能成就像道那樣的"常"與"大"。 【評析】 本章是大道的頌歌,是對大道的"大"的品性的闡述。 道之"大"既指道作為普遍行為規範的普適性,也指道作為某一擬人化的行為者的無不涵納無不相容的寬容品性。由於能涵納萬物又能無妨於自身的諧和穩態就能雍容裕如地應對萬物,所以,這兩方面是完全一致的。道之于天下的這種寬容品性可以作為統治者的最佳楷模,它使人君懂得:對責任的擔當,對權力的自斂是他統有天下的前提。 [文章來源] http://www.laozi.net/bba/cgi-bin/topi ... ?forum=38&topic=82&show=0
發表日期2009/11/19 9:19
|
|
_________________
天地萬道。歸一返無。無道無我 |
||
您可以查看文章。
您不可發表文章。
您不可回覆。
您不可編輯自己的文章。
您不可刪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可發起投票調查。
您不可在投票調查中投票。
您不可上傳附件。
您不可不經審核直接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