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最隱藏的祕密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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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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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康福特(Ray Comfort)
譯者: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 雷康福特是個佈道家、牧師和教師, 他的教導 強調: 1. 領人真正地悔改信主 2. 傳福音 3. 救靈魂 4. 效法耶穌傳福音的方法 5. 作聖潔與結出聖靈果子的基督徒 雷康福特的事工已印刷和散發 已超過 82,000,000張福音單張, 他經常在公共場所傳福音, 是一個非常愛靈魂的佈道家。 在美國 有許多牧師認為他是當今最有果效的佈道家之一, 並認為他的講道是全球教會最需要聽到的信息。 他的事工有許多美國的屬靈長輩推薦, 如: 葛理翰(Billy Graham)<--- 近年來有許多人說他是異端 (按我詳閱) 白立德(Bill Bright) 比爾.高達(Bill Gothard) 大衛.韋克森(David Wilkerson) 詹姆士.甘迺迪(James Kennedy) 他的教導有許多聖經學校採用, 如: 慕迪聖經學院、科學與聖經調查學院等 目前有超過10,000個學生讀他的網路聖經學校。 =============================================================== ![]() 「我是一位五十二歲的牧師,我有自己的電視節目, 但當我聽了這篇教導之後, 我感覺好像自己什麼真理都不知道。 這個教導大大地震撼我。」 ------- 一位奧克荷馬州的牧師 「我把這教導讀了二百五十次。」 ------- 史克里斯(Chris Stockwell) 「你會想要重覆地看這篇講道,直到你完全明白為止。」 ------- 大衛.韋克森(David Wilkerson) 「這是地球上最重要的教導!」 ------- .葛湯姆(Tom Grinner, Gateway Broadcasting) 「當我明白這篇講道有多麼重要時,我就開始哭泣。」 ------- 加州的阿姆斯壯(Ken Armstrong, CA.) 「在舉辦一千場佈道會後,我已使用過許多救靈魂的教材, 但『地獄最隱藏的祕密』是我所用過最棒的教導。」 ------- 佈道家,賴瑞.泰勒(Larry Taylor, Evangelist) 「『地獄最隱藏的祕密』是每個教會都需要聽到的教導。」 ------- 南方浸信會會長,湯姆.以萊夫(Tom Elliff) 「『地獄最隱藏的祕密』完全粉碎了我的神學觀念, 我一開始對雷康福特很生氣,但這導致我自己去細讀聖經。 現在,我必須誠懇地感謝雷康福特。」 ------- 麥傑瑞(Jerod McPherson) 「雷康福特的訊息直接點出世人的屬靈狀況, 當我們為復興禱告,又不明白為何神還未賜下復興時, 我們必須很慎重地來看這篇教導。 若我們忽略這篇教導,我們的靈命就有危險了。」 ------- 700俱樂部的主持人之一,泰瑞.米伍森(Terry Meeuwsen) =============================================================== ![]() 雷康福特牧師您好, 我的家人經營美國最大的一些成人影片店。 我曾經規畫出一個行銷計畫, 特定要賣色情影片給婦女和夫妻。 結果, 我們的總收入從一年30萬美金增加到六年1500萬美金。 在聽到你的教導之前, 我們正準備要開第三家成人影片店。 在讀了「地獄最隱藏的祕密」之後, 我的生命被大大地影響和改變。 我也對之前所做的事情感到慚愧。 事實上, 您所傳講的真理讓我聽了很紮心, 之前我曾聽到「耶穌愛我」、「神對我生命中有美好的計畫」的說法。 然而, 這些聽起來都不合理。 現在, 我終於明白原來我從未藉著神道德的律法知罪, 也不知道我是個罪人。 在讀完「地獄最隱藏的祕密」和「真假決志」的一剎那, 主耶穌就觸摸我的心, 藉著祂的恩典救了我。 因此, 我把我人生的方向轉向先求神的國和傳福音。 感謝神已經饒恕了我, 而我也再沒有參與色情行業了。 由於我離開這個色情行業之故, 家人對我不能諒解, 但,我並不在意。 ![]() 我是何羅伯(Robert Alan Holm), 我是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的曾、曾、曾孫。 我曾經認為我在一九六五年信主時就成為基督徒了, 因為在那一年的暑期聖經學校中, 我的老師帶我做了一個決志禱告, 又向我保證我是個永遠得救的人。 那時我五歲, 而在接下來的32年, 只要有人問我:「你是基督徒嗎?」 我都會回答:「是的,我是基督徒。」 很可悲的, 32年來, 沒有人要告訴我要按照神的聖潔來省察看我的信仰是否是真的。 有時候, 連我自己都會懷疑自己的救恩, 但親朋好友都會向我保證我已是得救的基督徒了。 那時, 沒有人引用聖經的根據來顯明我其實沒有真正得救。 因此, 我一向都認為自己是個好人, 而當我犯罪時, 我也沒有罪惡感。 1997年, 有人給我看「地獄最隱藏的祕密」的教導。 看完之後, 我發現自己根本不是個好人, 我也按照聖經所說的: 「總要省察自己的信仰是否是真的,也要自己察驗。 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嗎?」 (哥林多後書十三章5節;新生命譯本直譯) 結果, 我發現自己是個「可棄絕的人」, 又在聖潔的神面前看到自己是個有禍的罪人。 接下來的好幾天, 我向神承認我不是個好人, 並承認自己犯過以下的罪: 說謊、偷東西、恨人、看到婦女動了淫念 其實, 根據新約聖經, 我就是一個:騙子、小偷、殺人犯和犯淫亂的人(啟21:8;林前6:10;約一3:15;太5:28)。 不僅如此, 在我生命中, 我違背了神所有道德的誡命, 我實在是配得下地獄。 這32年來, 我一向認為自己是個好人, 但在明白神道德的標準之後, 我知道其實自己是個非常邪惡的罪人。 在我成長的過程中, 我常聽到現代教會的傳福音說法: 「神愛你、神在你生命中有美好的計畫」。 但是, 我已經很愛自己了, 我的家人和我的眾女朋友都愛我, 而我的生命中已經有我規劃好的美好計畫, 因此神從來沒有成為我生命中的主。 我也從來沒有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第一條誡命)。 但現在, 「地獄最隱藏的祕密」和「真假決志」的教導 幫助了我看到自己卅二年來都是個假基督徒, 從來沒有真正悔改和得救, 這些教導也讓我明白今日的教會沒有在傳講完整的福音! ![]() 雷康福特牧師您好, 謝謝你讓我聽到「地獄最隱藏的祕密」的教導, 我知道主長久以來都一直想要讓我明白這個啟示。 在讀完之後, 我被神的話語光照, 終於明白真理了。 我曾經以為每個世人都已知道自己是罪人, 難怪我的傳福音都沒什麼果效。 ![]() 在2002年3月1日, 我把「地獄最隱藏的祕密」的教導讀了4次。 讀完後, 突然我被神的話語光照, 明白其中的真理。 我興奮地在家裡又跑又跳,大聲喊說: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後來又跑去抱我的父親。 在這事之前, 我從未聽到神的審判, 也從來沒有敬畏神。 當然, 我也從來不明白神道德律法的功用, 也沒有使用神的律法來傳福音。 之前, 我以為無論我犯了什麼罪, 只要我還承認耶穌, 我的神就永遠不會審判我的罪, 讓我下地獄, 因為祂充滿慈愛和憐憫。 但其實「我的神」是我想像出來的偶像, 就如你說的一樣。 最近, 神一直向我啟示如何敬畏祂, 讓我明白地獄的可怕, 也向我啟示我是個配得下地獄的罪人。 但如今, 神的恩典已帶我真正悔改和真正得救。
發表日期2013/10/1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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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詩篇119: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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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最隱藏的祕密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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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最隱藏的祕密
※ 這篇講道首次傳講是在1982年8月 在1970年代末期, 神非常恩待我, 為我開了巡迴講道的事工。 當開始巡迴講道時, 我有機會看到許多教會成長的紀錄, 並發現有百分之80至90所謂決志信主的人, 後來都離棄基督教的信仰。 對於這個現象我十分地驚訝、震撼。 換句話說, 現代教會的各種佈道方法在每100個寫決志卡的人中, 會產生80至90個遠離神的人。 在美國, 有一個教派擁有超過一萬一千間教會, 根據他們的「美國地平線雜誌」(American Horizons magazine), 他們在1991年帶了294,000人寫決志卡。 很不幸地, 後來只有14,000人持續聚會, 也就是說他們找不到280,000原本寫決志卡的人 (其實,這些人根本沒有真正的決志!)。 紐西蘭的丹尼斯.葛尼牧師(Dennis Grenell)說: 「我曾在印度一個城市的草屋裡看到八萬張先前佈道會所留下的決志卡, 但今天在那個城市裡你很難找到超過80個基督徒。」 這就是現代教會傳福音普遍得到的結果。 我在1970年代末期就發現了這些現象, 而這使我非常憂心。 於是, 我開始仔細地讀: 羅馬書、約翰衛斯理、芬尼、司布真、懷特非、馬丁路得,以及其他歷代以來神所用的佈道家。 我發現他們都使用一個現代教會幾乎完全忽略原則。 我開始運用這個原則, 後來我就在南加州的風鈴草市(the city of Bellflower)開始了我的事工, 特別要把這個教導帶給美國的教會。 前3年, 我並沒有經歷明顯的突破, 直到比爾.高達牧師(Bill Gothard)在看了我的教導之後, 打電話給我。 他邀請我坐飛機到北加州的聖荷西(San Jose), 向1,000位牧師分享我的教導。 1992年, 他把我製作的錄影帶教導放給3萬個牧師看。 同年, 大衛.韋克森牧師(David Wilkerson)在他的車上聽到我這篇教導, 就從紐約打手機給我。 他立刻就請我坐飛機從洛杉磯到紐約, 並向他的教會分享這個教導, 因為他認為這個教導有如此地急迫。 最近, 有位牧師告訴我說, 他已聽這篇講道的錄音帶250次。 現在, 只要你聽一次我就很高興了。這 篇教導叫做:「地獄最隱藏的祕密」(Hell’s Best Kept Secret)。 為什麼世人認為福音是愚拙的? 聖經在詩篇19篇7節 說: 「耶和華(道德)的律法完美,能叫靈魂回轉。」 英王欽定版聖經(King James Version)直譯: "The law of the Lord is perfect, converting the soul." 若看這經文的前後文, 我們可以看出這是在講耶和華道德的律法, 不是禮儀或儀式的律法。 在這個經文中,又完美、又能叫靈魂回轉是什麼呢? 聖經在此清楚地告訴我們: 「耶和華(道德)的律法完美,能叫靈魂回轉。」 現在, 為了要使你明白神律法的功用, 讓我們先來看國家律法。 假設我對你說: 「我有好消息告訴你, 有人剛才替你繳了2萬5千元美金的超速罰單。」 你的反應也許會說: 「你到底在說什麼?這不是好消息,沒道理啊!我根本沒有這樣的罰單啊!」 因此, 對你而言, 我的消息根本不是「好消息」, 甚至聽起來很荒唐。 不僅如此, 你可能覺得被冒犯, 因為我是在指控你違背律法, 而你根本不認為自己有犯法。 然而, 如果我換種方法來告訴你, 整件事就會聽起來很合理: 「你今天開車的時候,以時速55英哩經過盲人孩童餐會的地點。 在你經過之前,路上有10個警告標誌, 清楚地寫明時速限制是15英哩。 但是你卻被測速器測出開車的速度是:時速55英哩。 你所做的是非常危險的事情, 你的行為有可能會撞死人。 因此你被開了2萬5千元美金的罰單。 但是, 有個你根本不認識的人竟然替你繳了這筆罰款。 你真是幸運!」 你明白了嗎? 我必須先說明你違規超速, 才能使這消息成為「好消息」。 若我不清楚地說明你違反了交通律法, 這個好消息反而會聽起來很荒唐, 你甚至會覺得被冒犯。 但是, 一旦你明白自己違反了律法, 你才會認為這個消息是個「好消息」。 同樣地, 若我來到一個不知悔改的罪人面前說: 「耶穌基督為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 對他來說, 這聽起來很愚拙, 他甚至會覺得被冒犯了。 為什麼他會覺得愚拙呢? 因為聽起來不符合邏輯。 聖經說: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 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 (哥林多前書1章18節) 並且, 那人會覺得被冒犯, 因為我是在暗示他是個罪人, 但他卻不這樣認為。 對他而言, 世上還有許多人比他更壞。 請注意, 除非罪人明白每個人都在聖潔的神面前犯了罪, 否則他就不會明白福音的好消息, 也不會感謝耶穌為他的罪死在十字架上。 但是, 若我花時間來效法耶穌傳福音的方式, 罪人就會明白福音的好消息。 神道德的律法叫世人都在神面前有罪 若我花時間引用神道德的律法,也就是十誡, 來明確地指出他犯了什麼罪, 又指出「違背神的律法就是罪」, 那麼他就「被律法定為是犯法的」(約翰一書3章4節;雅各書2章9節)。 然後, 他就不會認為十字架的道理是愚拙的, 也不會覺得被冒犯。 並且, 他會明白「福音就是神救恩的大能」(參考:羅馬書1章16節)。 現在, 讓我們來看神道德的律法對世人的功用: (1) 耶和華的律法完美,能叫靈魂回轉。 (詩篇一九篇7節;英王欽定版聖經直譯) (2) 神的律法塞住每個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在神面前有罪。 聖經說: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 好塞住每個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在神面前有罪。」 (羅馬書3章19節;英王欽定版聖經直譯) 在此, 我們看到神律法的功用之一 就是要塞住每個人的口, 使罪人無法顯明自己有理、找藉口說: 「世上還有很多人比我還壞,我其實不算是個壞人。」 不, 神的律法會塞住猶太人的口, 也會塞住每個世人的口, 叫普世的人都在神面前有罪。 (3) 神的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聖經接著又說: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 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羅馬書3章20節) 保羅說: 「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 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羅馬書7章7節) 當然, 保羅在此所提到的並不是古老的羅馬律法, 也不是摩西禮儀、儀式的律法(如:受割禮), 而是指神道德的律法,也就是十誡。 (4) 神的律法告訴我們什麼是罪。聖經說:「違背律法就是罪。」(約翰一書3章4節) 五、律法是我們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 加拉太書3章24節說: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 使我們因信稱義。」 神的律法就像一個老師, 引我們到耶穌基督那裡, 使我們因信耶穌的寶血而稱義。 (6) 神的律法會定我們的罪。 約翰福音3章18節: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 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 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7) 神的律法顯出世人的罪真的是惡極了。 羅馬書7章13節說: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神的律法)是叫我死嗎? 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 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 叫罪因著誡命(十誡)更顯出是惡極了。」 保羅說: 「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提摩太前書1章8節) 要知道, 律法不能幫助我們, 它乃是定我們為無助的罪人; 律法不能幫助我們稱義, 律法乃是顯明我們在聖潔的神面前有罪。 神道德的律法就如一個鏡子, 讓我們在聖潔神面前反映出我們罪的污穢 (參考:雅各書1章22~25節)。 道德律法並不能幫助我們洗罪, 就像鏡子無法幫助我們把臉上的污穢除去一樣。 想想看, 誰會把鏡子拿來洗臉呢? 就像道德律法不能幫助我們洗罪一樣。 我們乃是藉著道德律法看見自己罪的污穢, 然後藉著耶穌的寶血, 我們的罪才得以洗淨。 我再強調一次, 神道德的律法不能幫助我們稱義, 但卻能叫我們知罪, 並顯明我們犯了什麼樣的罪。 請注意, 若沒有知罪,就不會認罪悔改, 若沒有悔改,就無法真正得救。 (馬可福音1章15節; 使徒行傳2章38節; 使徒行傳17章30節; 使徒行傳26章20節) 約拿單.愛德華(Jonathan Edwards) 說: 「惟一知道我們是否有犯罪的方法就是藉著神道德的律法,也就是十誡。」 查理斯.芬尼(Charles Finney)曾說: 「從現在到永遠, 我們必須先傳講神道德的律法叫人知罪, 才能預備人心悔改和接受福音。 若忽略這個原則, 我們就會給人假的盼望和救恩, 並讓假決志的人充滿教會。 時間會清楚地證明這一切。」 為什麼真正決志的人少呢? 為什麼現代的教會在傳福音上很少帶人真正的決志呢? 這真是個淒慘的事實! 這是因為100年前, 許多教會捨棄用神道德的律法來帶人知罪和真正悔改, 因此現代的教會就決定要找別的方法來讓罪人接受耶穌的福音。 而現代教會決定改用 「神在你生命中有個美好的計畫」或「神要賜你更豐盛的生命」 來引誘罪人。 不幸地, 今日十字架的福音已經退化成: 「耶穌基督會給你平安、喜樂、慈愛、滿足和永遠的快樂。」 你必須知道, 這乃是一種錯誤的傳福音方法。 現在, 讓我告訴你一個小故事, 向你證明這種流行的傳福音方法是多麼地不符合聖經。 請你仔細地聽這個小故事, 因為故事中的情節會讓你明白我所要表達的重點。 有二位先生坐在飛機上。 有人把一個降落傘交給第一位先生, 熱心地告訴他這個降落傘會使他的旅程更愉快。 這位先生一開始有點懷疑, 因為他不瞭解為什麼穿上降落傘會使他的旅程愉快。 過了一會兒, 他決定實驗看看這是不是真的。 當他穿上降落傘時, 他發現背在背上有點重, 也無法很舒服地坐著。 然而, 他嘗試安慰自己, 告訴自己: 「有人說這個降落傘會使我的旅程更愉快。」 不久, 他發現有其他的旅客在嘲笑他, 因為他居然在飛機上穿著降落傘。 他開始覺得有點丟臉。 當更多的旅客指著他大笑時, 他就忍無可忍了! 他立刻脫下降落傘, 把它丟在地上。 這時, 失望和苦毒充滿了他的心, 因為對他而言, 他所聽到的是個極大的謊言。 第二位先生也拿到一個降落傘, 但請仔細聽他所聽到的消息。 有人告訴他要穿上降落傘, 因為任何時刻他都可能要從25,000英呎的上空跳機。 他很感恩地穿上降落傘, 他並沒有感覺到降落傘很重, 雖然無法很舒服地坐著, 但他也不介意。 他滿腦子想著若沒有降落傘會有什麼後果。 讓我們來分析這二位先生的經歷和結果。 第一位先生穿上降落傘的目的純粹是為了使旅程更愉快。 但結果就是: 他被其他的旅客嘲笑, 就充滿了失望和苦毒, 又怪罪那給他降落傘的人。 對他而言, 他也許永遠不會想再穿上降落傘了。 相反地, 第二位先生穿上降落傘的目的純粹是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 他明白沒有穿降落傘的後果, 他心裡有紮實的喜樂和平安, 因為他知道自己可以脫離死亡。 因此, 即使有其他的旅客嘲笑他, 他仍然不介意。 當然, 他對交給他降落傘的人懷著滿心感恩的態度。 此刻, 讓我們來聽現代教會的傳福音方法怎麼說: 「你要披戴著主耶穌基督, 因為祂將帶給你慈愛、平安、喜樂、滿足和永遠的快樂。」 也就是說: 「耶穌基督將會使你人生的旅程更愉快。」 因此罪人的回應是一種實驗性的心態, 看看披戴這個救主的效果, 是不是真的跟別人說的一樣。 結果他得到了什麼? 就是聖經所說的試探、患難、逼迫! 禁不起其他旅客的嘲笑, 他就把主耶穌基督脫下。 他心裡充滿失望和苦毒, 這是可以理解的, 因為有人跟他保證會得到平安、喜樂、慈愛、滿足和永遠的快樂。 然而, 他所經歷的卻是患難和嘲笑。 於是, 他就懷恨那給他「好消息」的人。 他後來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 而結果就是:又多一個充滿埋怨、苦毒的人遠離神! 若一個非基督徒只是為了更愉快或更豐盛的人生而信福音, 當遇到逼迫時,他就會充滿埋怨和苦毒。 別忘記, 提摩太後書3章12節說: 「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 平安喜樂乃是得救後的果子,不是傳福音的誘餌! 親愛的聖徒們, 與其告訴罪人耶穌會使他人生的旅程更愉快, 我們應該指出每個罪人都必須面臨死亡, 讓他們知道「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希伯來書9章27節) 當一個罪人明白違背神道德的律法會帶來死亡的後果, 他就會跑向救主, 為了要逃避將來的死亡。 若我們今天仍願意誠實且忠心地傳福音, 我們就必須傳講這個真理, 讓世人知道神的忿怒和審判終究來臨。 並且, 神「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 (使徒行傳17章30節)。 為什麼呢? 「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 (使徒行傳17章31節)。 你明白了嗎? 我們不該用「快樂的人生」來引誘人信主, 乃是要叫人認罪悔改、因信稱義。 一個罪人有可能正在「暫時享受罪人之樂」(希伯來書11章25節), 但是無論他有多麼快樂、多麼有錢、多麼健康; 若他沒有因信耶穌而稱義, 在神發怒和審判的日子就必滅亡。 聖經說: 「發怒的日子資財無益;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箴言11章4節) 請注意, 平安和喜樂都是一個人在得救後該結出的果子。 但是, 若我們用平安、喜樂、快樂當作誘餌, 罪人就不會知罪而悔改, 又會帶著錯誤的動機來試試看基督教, 於是他就成為一個假決志的人。 2003年4月, 美國今日報(USA Today)做了一項調查, 問美國人是否滿足於自己的人生。 57% 的人說他們非常滿足; 34%的人說他們頗為滿足。 因此可見, 91%的美國人並不認為自己需要耶穌來給他們喜樂、滿足的人生; 他們已經有了自認美好的人生計畫, 並且他們早已樂在其中。 不僅如此, 網路上有超過一億筆資料, 教導人如何找到「真正的快樂」, 耶和華見證人、印度教、佛教、道教、回教 都在提供人找到「真正快樂」的方法。 你還記得為什麼故事中的第二位先生內心有著真正的平安和喜樂嗎? 因為他知道降落傘會救他脫離死亡。 若我們是真正的基督徒, 我們就會跟保羅一樣「因信而擁有諸般的喜樂、平安在我們的心裡」 (參考羅馬書15章13節), 因為我們知道基督的公義將救我們脫離神發怒的日子。 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說: 「在我傳講神的慈愛、憐憫和恩典之前, 我必須先傳講神道德的律法、認罪悔改和神的審判。」 J.I.派克(J.I. Packer)說: 「除非我們被神的聖潔和道德的律法光照,否則我們就不會認為自己犯了罪。」 為什麼患難無法動搖真基督徒的平安和喜樂? 現在, 讓我告訴你另一件在飛機上發生的事。 有一位新上任的空姐端著滾燙的咖啡, 這是她第一天上班。 她特地熱心地服務, 為了給旅客留下一個好的印象。 當她經過走道時, 有人的腳絆倒了她, 使她把滾燙的咖啡撒在第二位先生的身上。 這時, 第二位先生會如何反應呢? 當然是:「啊……好燙!」 他一定會感覺到疼痛。 但請問你, 他會脫下降落傘, 把它丟在地上嗎? 他會說「都是這個降落傘害我被燙到的」嗎? 不,當然不會。 因為他不是為了有個更愉快的旅程而穿上降落傘, 他乃是為了脫離死亡而穿上降落傘。 若有像是熱咖啡或是其他的意外、災難發生, 這只會使他把降落傘抓得更緊, 甚至期待跳機的時刻來臨。 此刻, 若你我是為了脫離神的忿怒和審判, 也就是為了正確的動機而披戴主耶穌基督, 那麼當我們人生遇到患難時, 我們就不會錯怪、埋怨神,也不會失去喜樂和平安。 這是因為我們並不是為了擁有更愉快的人生而信耶穌, 我們乃是為了脫離神的忿怒和審判。 事實上, 人生的患難只會使真正的基督徒更緊緊地抓住救主耶穌。 很可惜, 有許多自稱基督徒的人經常在遇到患難時, 失去他們的喜樂和平安。 為什麼呢? 因為他們聽到的是一種「討好人的福音」, 他們缺乏真正的悔改, 而沒有真正的悔改就沒有真正的得救 (馬可福音1章15節; 使徒行傳2章38節; 使徒行傳17章30節; 使徒行傳26章20節)。 「若你還沒有悔改,你就不會進天國。」 ------- 葛理翰(Billy Graham)<--- 近年來有許多人說他是異端 (按我詳閱) 「罪和地獄是一體兩面,像結了婚一樣,惟有悔改才能叫它們離婚。」 ------- 查理斯.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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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痛哭地悔改
有一次,我在澳洲服事, 在那裡,我傳講道德律法、要認罪、公義、聖潔、神的審判、要悔改和地獄的可怕, 整個會場的氣氛非常嚴肅。 在會後, 他們告訴我說:「在後排有個年輕人想要接受耶穌為救主。」 當我走到後排看到這位年輕人時, 我發現他痛哭地悔改,幾乎說不出話來。 對我而言,這真是很新的經歷。 以前,我常因為傳福音沒有果效而感到挫折。 那時, 雖然我非常想要罪人真正接受福音, 但我卻愚拙地傳講一個討好人、不完整的福音, 例如:「 只要信耶穌,就會有平安」或「神能夠充滿你心裡的空缺」。 之前, 我有傳講「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哥林多前書二章2節), 也要人悔改。 但是, 當人願意回應福音時, 我心裡清楚:他會有80%的機率遠離神! 對我而言, 我已厭倦了生出一些假決志的人, 所以我要確定他是誠實和認真的。 我會嚴肅地對想要回應福音的人說:「你需要什麼?」 他會說:「我要接受福音。」 我會問:「你是認真的嗎?」 他說:「是的。」 我會再問:「你是真的認真的嗎?」 他說:「我想是吧!」 我說:「我現在要帶你決志禱告嘍!」 他說:「好啦!好啦!」 我說:「你跟著我禱告的時候必須要真誠哦! 而且要真心,又要發自內心的誠實,更要確定你的誠意哦! 好,現在跟我禱告…… 哦,主啊,我是個罪人……。」 他說:「呃……主啊,我是個罪人。」 我心裡想: 「奇怪,這人怎麼一點都看不出來有為罪痛悔啊? 完全沒有從他臉上看到一種來自內心的懊悔, 也看不出來他有真的認罪悔改。」 雖然他看起來是認真的, 但他實際上只是在「試試看」這個宗教是否真的會使他的人生更愉快。 先前, 他已試過淫亂、毒品、物質享受和酒精, 而現在他的想法是: 「多試一個宗教又何妨? 也許會像這些基督徒所說的, 人生會充滿平安、喜樂、仁愛、滿足和永遠的快樂。」 事實上, 因為我根本沒有解釋他向神犯了什麼罪, 所以他的決志根本不是為了脫離神的忿怒和審判。 我完全忽略了這個重點, 因此他並沒有因罪而痛悔, 其實是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 還記得羅馬書7章7節嗎? 保羅說:「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 請注意, 若一個人根本不知道什麼是罪,他怎麼會悔改呢? 即使有悔意, 也只不過是向人的歉意, 而不是向神的悔改。 聖經提到, 在大衛與拔示巴犯罪之後, 他違背了神的十誡, 就是貪戀鄰居的妻子、說謊言陷害人、偷了別人的妻子、犯了姦淫、又殺人、使父母蒙羞、不尊榮神。 後來, 大衛並不是說:「我向人犯了罪。」 乃是說:「我向神犯了罪,惟獨得罪了神,在神眼前行了這惡事。」 (詩篇五十一篇4節) 當約瑟被波提乏之妻誘惑, 他說:「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創世記卅九章9節) 當保羅向猶太人和希臘人傳福音時, 他說:「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使徒行傳二十章21節) 聖經又說: 「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悔改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 (哥林多後書七章10節;KJV直譯) 當人不明白他主要是向神犯罪時, 他只會為了自己的罪向人表達悔意, 但這種悔意只是表面的假悔改。 並且, 當遇到患難、試探和逼迫時, 這種假悔改的人就會遠離神。 悔改的重點就是恨罪 [譯者注: 在新約聖經中,悔改是來自希臘文「metanoia」, 意思就是改變原本對罪的想法、感覺、態度,並開始恨罪和按著神的真理而行。 一個真悔改的人會痛悔地轉離開罪, 並轉向神和尋求神的饒恕。 若一個人有真正地悔改, 他的行為就會與悔改的心相稱, 並開始結出好果子出來( 參考 使徒行傳26章20節; 馬太福音3章8~10節)。 悔改的重點是在於轉離開罪、恨罪和改變原本罪的行為。] A.B.艾爾(A.B. Earl)曾說: 「在我許多的經驗中, 我發現神道德的律法的確能夠帶人知罪、悔改和信主。 世人必須先明白自己是個失喪的罪人, 然後他們才會呼求神的憐憫和恩典。 要知道,除非世人看到地獄的危險, 否則他們就不會想要逃避神的審判。」 艾爾是上個世紀有名的佈道家, 他曾藉著傳講神道德的律法帶15萬人知罪、悔改和信主。 他的果子證明了神道德的律法的確有效。 請注意, 撒但並不想要你聽懂這個教導, 所以請你仔細地再聽一次。 艾爾曾說: 「在我許多的經驗中, 我發現神道德的律法的確能夠帶人知罪、悔改和信主。 世人必須先明白自己是個失喪的罪人, 然後他們才會呼求神的憐憫和恩典。 要知道, 除非世人看到地獄的危險, 否則他們就不會想要逃避神的審判。」 你必須明白,神道德的律法和福音是密不可分的。前者是診斷出罪的方法,後者是醫治罪的良藥。 沒有悔改就不可能真決志! 很可惜, 在全球有許多教會只有傳講信耶穌得永生, 但卻沒有先讓世人知道他們犯了什麼罪。 永遠不可忘記, 世人若沒有知罪,就不會認罪悔改, 若沒有悔改,就無法真正得救 (馬可福音1章15節; 路加福音13章3節; 使徒行傳17章30節; 使徒行傳26章20節)。 想想看, 當你在射靶場時, 並不是有槍響聲就是射中目標, 乃是多少子彈射中靶心才算數。 同樣地, 傳福音的人必須明白: 不是每一個草率跟你做決志禱告的人都有真正得救, 只有那真正認罪悔改的人才是真正得救(使徒行傳2章38節)。 有些傳福音的人喜歡拼人數、拼業績式的帶人假決志, 而不重視靈魂是否真正的悔改和得救。 他們不知道耶穌親口說:「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加福音13章3、5節) 因此, 就算他們炫耀自己帶了多少人決志, 但是根據耶穌所說的, 那些人仍然是走向滅亡的罪人, 因為他們從未聽到悔改的道和真正得救(路加福音24章47節)。 若我們真正地愛靈魂, 就一定會想帶人真正決志, 而不是為了自己的成就感而帶不願意悔改的人做一個假的決志禱告。 對神而言, 明明不是帶人真正決志,卻以多少人假決志為炫耀,這就是誇大, 也是說謊。 聖經說: 「人人向鄰舍說謊;他們說話,是嘴唇油滑,心口不一。 凡油滑的嘴唇和誇大的舌頭,耶和華必要剪除。」 (詩篇12篇2~3節) 神親口說:「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啟示錄21章8節) 不是每個喊「主啊,主啊」的人都可以進天國 這100年來, 許多教會只傳講恩典的福音, 但卻沒有先告訴世人他們犯了罪, 違背了神道德的律法。 結果就是: 在全球各地,我們都會遇到多次假決志信主的人。 並且, 我們到處都會聽到有人說: 「我7歲、11歲、17歲、23歲、28歲、32歲時就已決志信主。」 事實上, 你的內心知道這種人其實是假基督徒。 即使他認為自己是個重生的基督徒, 但這並不代表他就是個真正重生的基督徒。 請注意, 不是每個去教會的人都是基督徒, 就如不是每個稱呼耶穌「主啊,主啊」的人都可以進天國; 耶穌親口說:惟獨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7章21節)。 其實, 到處都有自稱為基督徒的人去 愛世界、犯婚前性行為、犯外遇、褻瀆神、說謊、醉酒、看星座算命、貪愛錢財等等。 這種人以為可以濫用神的恩典來體貼肉體和故意犯罪, 他不介意「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祂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希伯來書10章29節)。 為什麼呢? 因為他從不知道自己犯了罪, 違背了神道德的律法。 因此, 他自然就不會認罪悔改和經歷真正的重生。 而這種人的結果就是: 「他將受更重的刑罰!……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希伯來書10章29、31節) 什麼是耶穌傳福音的方法呢? 現在讓我們來看, 什麼是耶穌傳福音的方法呢? 就是: 先傳講道德律法, 才傳講恩典的福音。 當耶穌遇到少年的財主, 祂直接傳講神道德的律法,也就是十誡(參考馬太福音19章16~30節)。 而當被那位驕傲和自以為義的律法師試探時, 耶穌也直接傳講神的律法(參考 路加福音10章25~37節)。 聖經說:「凡心裡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箴言16章5節) 在路加福音10章25~29節中,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 「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此刻,耶穌怎麼回答呢? 耶穌直接向他傳講律法。 為什麼呢? 因為這律法師又驕傲、又自以為義。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得是什麼?你念得是怎樣呢?」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耶穌說:「你回答得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想要立自己的義),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新生命譯本聖經(The Living Bible)告訴我們: 「那人不愛某些人,所以他想要顯明自己有理。 於是他就問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其實這個律法師不喜歡撒馬利亞人, 所以耶穌就跟他講一個「撒馬利亞人」的故事。 就是因為這個律法師沒有愛鄰舍如同愛自己, 所以耶穌就向他傳講神道德的律法, 為了要塞住他的口。 聖經說: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 好塞住每個人的口, 叫普世的人都在神面前有罪。」 (羅馬書3章19節;KJV英王欽定版聖經直譯) 同樣地, 在路加福音18章18節, 有一個少年財主問耶穌說:「我該做什麼事才能夠承受永生?」 你知道嗎? 今天, 有許多人在傳福音時會對罪人說: 「哦,在你改變主意之前,趕快跟我做個決志禱告。」 這根本不符合聖經,也沒有任何經文根據。 別忘記,芬尼(Charles Finney)曾說: 「從現在到永遠, 我們必須先傳講神道德的律法叫人知罪, 才能預備人心悔改和接受福音。 若忽略這個原則, 我們就會給人假的盼望和救恩, 並讓假決志的人充滿教會。時間會清楚地證明這一切。」 那麼, 當耶穌遇到這位少年財主時, 祂怎麼傳福音呢?耶穌直接把他指向神道德的律法。 首先, 耶穌先告訴他十誡中的五誡, 而這五誡是針對向人所犯的罪(路加福音18章20節)。 路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接下來, 這位少年財主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但耶穌回答說: 「你還缺少一件: 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 你還要來跟從我。」(路加福音18章22節) 在此, 耶穌講出了第一誡的精義,就是: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出埃及記20章2~3節) 藉著第一誡, 耶穌向少年財主指出: 錢就是他的神, 也讓他知道「人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馬太福音6章24節) 同樣地, 在五旬節當天, 彼得也是向猶太人傳講神道德的律法。 使徒行傳2章5節告訴我們: 他們是虔誠的猶太人, 也就是他們熟悉神的律法。 最受尊敬的聖經註解家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說: 「當猶太人在五旬節聚集時,他們是慶祝摩西在西奈山領受神的律法。」 雖然他們是虔誠的猶太人, 但彼得卻指出他們違背了十誡, 因他們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 殺了祂(參考使徒行傳2章23節)。 於是, 猶太人看見自己犯了罪,覺得扎心, 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 彼得回答說: 「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 叫你們的罪得赦免,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使徒行傳2章38節) 請注意, 只有在彼得先藉著道德律法叫猶太人知罪之後, 彼得才傳講信耶穌的福音。 律法原是好的,只要用得合宜 保羅說: 「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提摩太前書1章8節) 那麼,律法是用來做什麼的呢? 提摩太前書1章9~10節 告訴我們: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 不法和不服的, 不虔誠和犯罪的, 不聖潔和戀世俗的, 弒父母和殺人的, 行淫和親男色的, 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 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 而設立的。」 若你想要帶一個同性戀信主, 就直接向他傳講十誡, 因為律法也是為同性戀設立的。 告訴他同性戀者不能承受神的國, 又會被丟到燒著的硫磺火湖裡 (哥林多前書6章9節;啟示錄21章8節)。 若你想要帶一個猶太人信主, 就向他傳講神道德的律法, 預備他的心來接受恩典的福音, 就如在五旬節當日一樣。 若你想帶一個回教徒信主, 就向他傳講摩西的律法, 因他們接受摩西為神的先知。 你可以藉著十誡來粉碎他們的自我為義, 預備他們認罪悔改, 接受耶穌的寶血和福音。 有一次, 一個回教徒讀了「地獄最隱藏的祕密」的教導, 後來神就帶他真悔改和得救。 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耶和華(道德)的律法完美,能叫靈魂回轉。」 (詩篇19篇7節;英王欽定版聖經直譯) 還記得那行淫時被抓的女人嗎?(約翰福音8章1~11節) 她違反了第七誡, 按照利未記20章10節, 神的律法定她犯了死罪。 她必須在耶穌的腳前尋求憐憫和恩典, 而這就是神道德律法的功用。 今天,有些人會說:「基督徒不該定世人的罪。」 但是聖經卻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約翰福音3章18節) 而神的律法只是「塞住每個罪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在神面前有罪」 (羅馬書3章19節;KJV英王欽定版聖經直譯)。 家庭主婦都知道: 在打掃客廳之後,客廳會看起來沒有灰塵。 但是, 只要你把窗簾拉開,讓陽光照進來, 你立刻就會在桌上和空氣中看到灰塵。 請問是陽光創造了灰塵嗎? 不,陽光只是暴露了灰塵的存在。 同樣地, 當我們把至聖所的幔子拉開, 讓神道德的律法光照罪人的內心時, 他們就會看到自己的罪惡。 箴言6章23節說: 「因為誡命是燈,法則是光,訓誨的責備是生命的道。」 這就是為什麼保羅說:「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3章20節) 保羅又說:「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羅馬書7章13節) 換句話說, 神道德的律法會光照出世人的罪。 [譯者注:誡命是神律法的一部分,如:十誡。] 我們應該效法芬尼的格言, 他說: 「若遇到一個未決志的罪人,你就應該引用十誡讓他知罪和悔改。 若遇到一個已知罪和悔改的罪人,你就應該帶他決志。」 馬丁路得說: 「罪人都不認識神道德的律法, 因此他們根本無法知罪。 若傳福音的人不引用神的律法讓他們知罪和悔改, 罪人就不會順服神的誡命。」 為什麼世人會拒絕耶穌呢? 今天, 為什麼世人會傲慢地拒絕耶穌呢? 因為他們認為自己不需要耶穌! 就如同一位坐在飛機上的先生拒絕穿上降落傘一樣, 因為他認為自己很安全,不需要降落傘。 但是,若他被你說服, 知道自己終究必須從25,000英呎的上空跳機, 他就會順從你, 仔細聽穿上降落傘的方法。 還記得在在飛機上二位旅客的故事嗎? 若你遇到一個沒有穿上降落傘的旅客, 而他又很快樂地在用餐和看電影, 請不要跟他說: 「先生,請穿上這個降落傘, 因為它會比食物和電影更讓你有平安和喜樂。」 不,這完全不合理! 若想讓他穿上降落傘,而且永不脫下的話, 你就該告訴他以下的消息: 「任何時刻你都可能要從25,000英呎的上空跳機, 若你不想摔得粉身碎骨的話,你就必須穿上降落傘。 決定在於你!」 如此,他就會因為正確的原因而穿上降落傘。 若你遇到一個沒有穿上耶穌的罪人, 而他又很快樂地在罪中作樂, 請不要跟他說: 「先生,請穿上耶穌,因為它會比吃喝玩樂更讓你有平安和喜樂。」 也不要告訴他:「耶穌會使他的人生更愉快。」 也不要跟他說:「只要你把心獻給耶穌,祂就會解決你婚姻的問題、毒癮或酒癮的問題。」 這些都不是信耶穌的正確動機。 如果一個人不知道自己向神犯了罪, 沒有痛悔地向神悔改, 他就不能藉著信耶穌與神合好(哥林多後書5章18節), 更不可能明白什麼是從神來平安喜樂。 若沒有真悔改和得救, 他們仍然是神的敵人, 他們的思想和惡行仍然會抵擋神。 聖經說:「世人是污穢可憎的,他們喝罪孽如喝水一樣。」(參考約伯記15章16節) 正因為他們仍是有石心的罪人, 沒有真正地悔改和重生, 因此婚姻、酒癮和各種問題當然就不會真正改善。 按照真理, 你該告訴罪人:「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9章27節) 你該引用耶穌的話語,告訴他:「你若不悔改,就要在地獄裡滅亡。」(路加福音13章3節) 罪人應該如何進天國? 耶穌說: 「你們要進窄門。 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 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馬太福音7章13~14節) 有個人問耶穌說:「主啊,得救的人少嗎?」 耶穌對眾人說:「你們要努力進窄門。我告訴你們,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是不能。」(路加福音13章23~24節) 當我們查看希臘原文時, 我們就會看見一些很有趣的啟示, 明白罪人該如何進天國。 一、努力。希臘原文「agonizomai」,有受苦、掙扎的意思。 二、窄的。希臘原文「thlibo」,有受患難的意思。 三、小的。希臘原文「stenos」,有嘆息的意思。 就如婦女生產一樣, 當一個人要進天國時, 他必須受苦、受患難和嘆息地進入。 他必須聖潔、捨己, 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跟從耶穌(參考路加福音9章23節)。 他不能犯啟示錄21章8節、加拉太書5章19~21節、哥林多前書6章9~10節中所提到的罪。 別忘記, 提摩太後書3章12節說: 「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 你必須知道平安喜樂是得救後的果子,而不是進天國的誘餌。 若我們持續用人的方法來傳福音, 罪人就會持續為他們的罪辯護。 他們會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參考羅馬書10章3節)。 當我們用神的律法光照罪人時, 他們的口就會被塞住、知罪和認罪悔改。 聖經譯者約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說: 「一個人在地上最高等的服事就是傳講神道德的律法。」 為什麼呢? 因為神道德的律法會引人到基督那裡, 使他們因信稱義(參考加拉太書3章23節)。 傳道人首要的責任 馬丁路得說: 「神職人員和傳道人首要的責任 就是傳講神道德的律法,把世人的罪光照出來。」 歷代最有恩膏的屬靈長輩都懂得先傳講神道德的律法, 才傳講恩典的福音。 他們說: 若你不先運用神的律法帶人知罪(羅馬書7章7節)和悔改, 你肯定會帶出假決志的人。 馬丁路得又說: 「撒但是所有紛爭的神,牠每天都會嘗試興起新的異端。 在末後的日子, 牠會興起一個的異端, 告訴普世的教會不應該再傳講十誡, 也不要運用神的律法叫罪人知罪。 相反地, 撒但會欺騙教會來運用基督的恩典溫柔地吸引罪人決志。 我曾經以為這種異端永遠不會出現, 然而詭詐的撒但已經興起了這個新的異端。 不僅如此, 我很驚訝竟有教會不再運用十誡叫罪人知罪, 並只傳講恩典來溫柔地吸引罪人假決志。」 這聽起來像是今日教會的光景,不是嗎? 90%的律法,10%的恩典 約翰.衛斯理有一次對一位年輕的佈道家說: 「記得要傳講90%的律法,加上10%的恩典。」 現在你也許會想說:「什麼?90%的律法,10%的恩典?」 聽起來很嚴厲嗎? 也許有人會認為至少要講50%的恩典吧? 想想看,假設我是醫生,而你是病人。 你患了絕症,我卻有解藥。 你必須完全採用這個解藥,否則就沒有果效。 我會對你說: 「來,請坐,我有很嚴肅的消息要告訴你。 你患了一種絕症,我從你身上查出十種嚴重症狀。」 接下來,我會花整整十分鐘向你解釋這個絕症有多麼惡劣。 十分鐘後,你已非常地戰兢。 你想,我會需要花很多時間來說服你吃解藥嗎? 當然不需要。 此刻,我對你說:「來吧!解藥在這裡!」 你就會立刻抓過來吃下去! 這是因為你明白你的絕症有多麼嚴重, 也知道不吃解藥的後果, 所以你會非常渴慕拿到解藥。 同樣地, 我們需要花大部分的時間來向罪人傳講神道德的律法, 讓他知道自己犯了死罪; 接下來, 我們只需要花一點時間就可以說服他接受恩典的福音。 你確定自己是真正重生的基督徒嗎? 現在, 請大家低頭把眼睛張開, 請問: 你確定自己是真正重生的基督徒嗎? 現代教會的說法是:永遠不要懷疑你的救恩。 但是聖經卻說: 「你們總要省察自己有沒有在信仰裡,也要自己察驗。 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嗎?」 (哥林多後書13章5節;KJV直譯) 新生命譯本聖經說: 「你們總要省察自己的信仰是否是真的,也要自己察驗。」 當然,我們寧願現在就省察自己,到審判的日子就來不及了! 「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來確認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是堅定不移的。你 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 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地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 (彼得後書1章10節;KJV直譯) 你們當中有些人知道自己的信仰是假的, 當你一遇到逼迫和患難時, 你就失去了平安和喜樂。 並且,你根本不愛向失喪的靈魂傳福音。 你從未俯伏在神面前說:「父神,我得罪了祢,請憐憫我這罪人!」 或者,你從未祈求耶穌的寶血來洗淨你所有的罪。 或者,你生命中缺少感恩的心態,你沒有為主大發火熱、搶救靈魂,因為你是個「不冷不熱的人」, 聖經說在審判的日子耶穌要把你從口裡吐出去(啟示錄3章16節)。 當那日, 將有許多人對耶穌哭喊說:「主啊,主啊!」 祂卻說:「離開我去吧,你們這些作惡、犯罪、無法無天的人,我從來不認識你們。」(馬太福音7章22~23節;希臘原文直譯) 這等人完全不敬畏神道德的律法(參考 雅各書1章25節)。 聖經說: 「主認識誰是祂的人,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和罪。」 (提摩太後書2章19節;根據史壯聖經原文字典直譯) 今天, 你必須省察自己信主的動機。 親愛的朋友, 請不要讓自己的驕傲攔阻你真正地悔改。 聖經說:「凡心裡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箴言16章5節) 無論如何, 總要省察自己的信仰是否是真的。 寧願現在就省察自己, 到審判的日子就來不及了!
發表日期2013/10/17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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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詩篇119: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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